污水池VOCs治理:VOCs收集風量核算
污水池敞開液面的VOCs逸散是化工企業十二大VOCs排放源之一,一般而言,化工企業的VOCs治理從LDAR(動靜密封點VOCs排放控制)、污水池加蓋除臭除VOCs及罐區、裝車這四部分VOCs排放源開始治理。
眾所周知,惡臭是指難聞的臭味,迄今憑人的嗅覺就能感覺到的惡臭物質就有4000多種,其中對人體健康危害較大的有幾十種。惡臭物質多來源于石油煉化、制藥、造紙、制革、肥料、食品、鑄造、汽車制造、紡織等工業等。惡臭對人的呼吸系統、循環系統、消化系統、內分泌系統、神經系統都有不同程度的損害。同時,污水池逸散的VOCs及無機臭氣是目前環保管控的VOCs逸散源之一,需要進行收集收治理。
本文分享污水特別是城鎮污水池臭氣風量的核算規則,主體依照《CJJT 243-2016 城鎮污水處理廠臭氣處理技術規程》,石化、煉化及其他行業污水池需要加蓋除臭除VOCs治理的工程可參考。
臭氣處理設備收集的總臭氣風量應按下列公式計算:
Q=Q1+Q2+Q3
Q3=K(Q1+Q2)
式中:Q—臭氣處理設施收集的總臭氣風量(m3/h);
Q1—構筑物臭氣收集量(m3/h);
Q2—設備臭氣收集量(m3/h);
Q3—收集系統滲人風量(m3/h);
K—滲人風量系數,可按5%-10%取值。
污水、污泥處理構筑物的臭氣風量宜根據構筑物的種類、散發臭氣的水面面積、臭氣空間體積等因素確定。設備臭氣風量宜根據設備的種類、封閉程度、封閉空間體積等因素確定。構筑物、設備臭氣風量的計算應符合下列規定:
①進人水泵吸水井或沉砂池的臭氣風量可按單位水面面積臭氣風量指標10m3/( m2·h)計算,并可增加1次/h-2次/h的空間換氣量;
②初沉池或濃縮池等構筑物臭氣風量可按單位水面面積臭氣風量指標3m3/( m2·h)計算,并可增加1次/h-2次/h的空間換氣量;
③曝氣處理構筑物臭氣風量可按曝氣量的110%計算;
④半封口設備臭氣風量可按機蓋內換氣次數8次/h和機蓋開口處抽氣流速0.6m/s兩種計算結果的較小者取值;
需注意:在臭氣處理系統與通風換氣系統難以分開、人員需短時進人且換氣次數難以滿足時,人員進人應采取自然通風或臨時強制通風。(來源網絡)